身边有几位同事几年前通过这种方式以低首付购置了家庭的第二套房,暂且不谈这样的风险和道德问题; 现在武汉的政策对这种操作有无限制? 比如财产分割、离婚几年后,未分得房产的一方购房才能算首套房?
去年才操作过,没有限制,离完析产就可以买了。
武汉为啥要限制,巴不得快点把房子都卖出去才是正解
当心假戏真做
闺蜜去年刚通过这种方式买了房
长沙市是离婚两年内不准购买,这才是真的严控房价!
怎么个流程呢,能简单描述下吗?
如果房产本来就是某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就很简单,直接在LH协议中注明,离后房产属于谁。在购买第二套时,以无房一方去买,提供LH证和协议(登记处盖章的原件)就可。时间很快,现在领证只需半天。 但是如果房产属于两个人的产权,如果还有贷款,那就麻烦了。首先得银行同意解除另外一个人的债权,这个现在基本除了把贷款结清,别的路子都很难。如果无贷款,仅是登记问题,那凭离婚协议去房管局办理登记。
谢谢各位
7楼说的对, 如果第一套房是两个人申请的贷款, 那就麻烦了...银行极少会同意解除另一个人的债权...当然钱多的可以不在意, 把第一套贷款提前还完就行. 所以想假离婚买二套的要看看自己第一套房是怎么买的, 真不是离个婚搞个房产过户就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