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交和领取政策故意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是背后的逻辑是:失业金是根据失业保险缴交月数累积制,但是账户的累积上限是24个月。一般情况下交失业保险达到5年就累积了12个月的失业金,达到10年,就累积到24个月的最高额度了。换句话说,10年之后继续交的失业保险,纯粹是做贡献了,对你本人不会产生任何贡献。
因为你的账户上限只有24个月,增加账户里月数的前提是你要上班交失业保险,而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你失业了,不可能同时累积和消耗,所以账户上限24个月也就等价于单次最多领24个月。
如果你重新找到工作,又开始交社保,无论你的账户里是0,还是另外一个小于24的数字,都不会清零。一旦你继续开始交失业保险了,又开始积累了,只不过今次又开始是累积到24个月封顶。
所以你基本可以看出,不考虑其他因素,如果你纯粹想薅失业金羊毛。可以干十年领2年,再干10年再领2年,能撑最多3个周期吧。
以上为理论探讨,不同地方的社保会在这个逻辑上增加或者减少限制,各地甚至同一个地方不同时期,政策的实际实施上都有微调,所以不要杠,杠就是你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