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召开的国常会,明确了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等六个行业,4月1日起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而小微、个体户存量税额在6月底前全额退还,随后启动六个行业存量税额退还工作,年底前完成。另外,1.5万亿元退税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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