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武汉的记者拍照技术VS央视的拍照技术 |
友人三十,已婚,有一孩,爱上其男上司。尚未行性事,被发现短信微信,各方审判之,指责其不道德。她愿离婚,其夫不从。整日批判她道德败坏,其娘家也一味咒骂之。她甚觉悲哀。辞职,准备移民到意大利投靠其姐,不愿背负道德堕落之名。她如今思维都走了极端,本身读了很多书,是个衷于思考的人,流露出悲凉一面。她在朋友圈改名为灵魂哀愁的灰色女人。
人的思想差别真大。我等俗人真看不懂
换位思考,如果是她老公产生这样的行为呢?她会怎么看?
再一个,她是对老公不满意所以移情别恋?还是纯粹的就是喜欢别个?如果是不满意,那就应该当面提出来,能过则过,不能就离。如果仅仅是纯粹的喜欢,那确实有些问题。毕竟社会还没开放到当你有了家庭还能为所欲为,那一夫一妻制的存在岂不是就是个笑话了。
这不是只针对已婚女的,已婚男的也一样。。
@liboran0727
@catdoo
你们都忽略了一个事实,除掉同性恋这种少数人群,一个出轨的男的必须要找一个出轨的女的,所以我相信出轨的男女数量差不多。如果非说男的渣,脚踏N条船,那么出轨的女性绝对数量会比男性多,考虑男女比例不平衡....结论是出轨的女性的比例比男性要高,我觉得我这个推论无懈可击!
@kuwata125 你也太双标了吧!
这女的遇到的真爱,不也是有妇之夫吗?!
@coconne 你楼上使用了反讽技能
反讽:一种修辞手法,言辞或情景所表达表面意思与其本意相反。例:“小明,你今天穿的衣服真好看!”(但实际是,小明穿的衣服很难看。)
@Phenomenon 好吧!!!!!
她没有发生性行为而且没有隐瞒,坦诚的告诉了她老公自己爱上了别人,想离婚
我觉得没问题阿,
丝毫看不出有哪里是需要指责的……
我们不能要求结婚了就必须一生一世阿……
人有选择结婚的权利也有选择结束的权利,
又没有欺骗谁,我觉得没有不道德阿
我是不是三观太歪了……
@a460530214 不歪。只能说,谁收益,谁付钱。如果确实是因为女方感情不再,离就离吧,财产分割的时候给男方补偿,也不是不能接受
真是他妈的矫情。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更让人恶心,想象着跟你睡在一张床上的人整天想的是另一个人。这种人就是打着真爱的旗号放纵自己的欲望,是对婚姻责任和道德约束的逃避。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但不是建立在伤害其他人的基础上的。这男的应该果断让她滚蛋,成全的是自己,绝不是这个女人,她还会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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